招标公告
北京大学畅春园食堂及万柳食堂合作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大学校内食堂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师生多元化饮食需求,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大学总务部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北京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生食堂的管理意见》、《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大学餐饮综合楼餐饮服务合作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服务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畅春园食堂及万柳食堂合作经营项目
二、项目编号:CTIETC-FWZB-2107004
三、招标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2个包件(详见下表)
2.合作经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视学校总体规划及经营情况终止或续签合同,可续签1次,为期3年,本合同最长不超过5年)
3.项目地点:北京大学畅春园及万柳学区
4.北京大学提供经营场所及基本设备设施。投标人不得擅自对经营场所内基本设备设施进行改动或改造。
5.所有食品原材料须由北京大学餐饮中心生产采购部统一采购、供货。
6.本项目1和2包件采用固定比例管理费招标,投标人无须对管理费进行报价,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详见招标文件。
7.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包件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总分平均后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投标人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各投标人进行评标排序,同时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和实施周期,还应遵循如下原则:
(1)评审顺序按照包件号顺序进行。
(2)同一投标人依包件号顺序最多可中标1个包件。
(3)若中标人因故放弃或因其他原因不具备中标资格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由招标人按评审排名的次序选择下一名投标人为中标人,同时须符合、满足上述两款中标原则。
四、招标用途:师生配套餐饮服务
五、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 2021年7月12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每日9:30—11:0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C座616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包。(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方式:现场购买,经办人员携带身份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2)方式:电汇邮寄,经办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编辑主题名称“(项目名称)报名及邮购招标文件”将经办人身份证扫描后发送至2863654216@qq.com,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电子邮件后将《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及汇款信息进行邮件反馈;潜在供应商汇款完成并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后视为报名成功(邮购需另付50元邮寄费)
注:请申请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标书款),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效响应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建议个人帐户汇款。
代理机构发售文件阶段不做任何资格审核,潜在供应商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登记、开具发票的便利即可。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9:00
八、开标时间:2021年8月2日9:00(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北京大学43号楼517室(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十、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北京大学总务部
2.联 系 人:马老师
3.联系电话: 010-62751508
4.招标代理: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5.电 话:010-56676057/18610276473
6.联 系 人:席乐、贾文璐
7.电子邮件:2863654216@ QQ.com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大学门户网站(https://www.pku.edu.cn)、北京大学总务部网站(https://zwb.pku.edu.cn)、北京大学餐饮中心网站(https://cyzx.pku.edu.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